定義
此頁面呈現了 檔案的尋址 並僅顯示尋址 that the user can modify.
它提供 4 個主要類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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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強制模式下,當您從選項中定義的資料夾以外的其他資料夾開啟任何檔案 (符號、巨集、技術等) 時,它將儲存在強制資料夾中:因此,檔案會被複製!這是一種正常的行為!我們建議您從一開始就將檔案複製到其強制目錄中。
PCE 檔案例外:如果 PCE 檔案從 另一個目錄 強制檔案以外的檔案開啟,我們稍後將其儲存在其來源目錄中, 以避免複製它 .
特定尋址
特定尋址處理專案檔案 (GMZ、GPZ)、機台檔案 (MCF、MCT、MCE) 和工作目錄。
在這 3 種情況下,尋址被視為 暫存 ,我們將其寫入表格的第三列,稱為 '由...重新定義' . 當使用以下內容時,移除暫存尋址: 專案檔案:前往 檔案 > 專案 > 重設 工作目錄: 檔案 > 新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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