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命令可在“编辑”→“数据库”→“恢复已删除参考元素”中访问。 |
此命令将打开一个对话框,如下面的图像所示,用户可以在其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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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取所有已删除元素的列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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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类型过滤已删除元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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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屏幕上预先查看它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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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勾选框选择要恢复的元素,然后验证以将元素恢复到程序区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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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取所有已删除元素的列表。
按类型过滤已删除元素。
在屏幕上预先查看它们。
通过勾选框选择要恢复的元素,然后验证以将元素恢复到程序区域。